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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法庭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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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不完全調查,紐約市有超過百分之六十的人口都知道這次誹謗事件,而全美國也至少有超過一半人口聽聞過這次事件。其中三大商業電視臺的新聞節目進行了報道是原因之一,而紐約市市長和洛杉磯市市長兩位政治人物的發表言論,也起到了促進作用。顯然,這已經成爲了社會探討問題。

大家對“埃文.貝爾事件”的關注已經離開了事件本身,更多是關注事件背後的意義。正如威廉伍德所說,如果只是克雷格庫克一個人,他是絕對沒有如此大能量的,能夠將這次事件鬧得如此沸沸揚揚。真正的幕後黑手,還應該算上新聞媒體一個。新聞行業的職業道德準則問題,再次成爲聚焦對象。

同時,網友們的盲目從衆心理,也成爲了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的新課題,網絡效應對輿論的重大影響。這個課題,也成爲未來十年討論不斷的課題。

只是,埃文貝爾沒有想到,自己居然成爲了這個課題的導火索之一。

在真相大白之後,有不少社會學者都加入了討論的行列,認爲這次事件體現了網絡信息時代,新聞媒體對爆料的渴望,同時也是觀衆對消息勁爆要求的提高,還有網絡假消息的縱橫,以及網民缺乏辨識能力的擔憂。還有心理學者、法律學者、教育學者等各個專業領域都加入了討論之中,這已經成爲了一個社會課題。

埃文貝爾的名字,非本意的,成爲了網絡效應對輿論重大影響的第一個重大案例甚至之後還出現在了教科書之中讓所有人啼笑皆非。

真相大白之後,埃文貝爾僅僅在新聞發佈會上說了一句話而已卻讓整個美國輿論界都混亂了起來。所有媒體更是提心吊膽,十一工作室對七十六家媒體的起訴讓這些媒體都有些不知所措,因爲他們完全不知道十一工作室是什麼打算。

要知道,誹謗罪在美國可是一個棘手的罪名。

在崇尚言論自由的美國,每一位公民都可以自由發表自己的政治觀點,可以批評政府的政策失當,即便你的批評缺乏事實根據,甚至完全失實,政府不會告你誹謗。

單純從理論上來說,如果用失實的語言公開攻擊別人造成對方的經濟或名譽損失,就構成誹謗罪,但是實際情況遠比這要複雜得多。

在美國,有兩種人如果被人公開責罵,是很難起訴別人誹謗的。一種是政府公務員,一種是名人。作爲政府公務員必須忍受被人責罵的痛苦,即便對方的責罵是完全失實的,也不能告對方誹謗。作爲名人也是如此,因爲身爲公衆人物別人的謾罵,當事人也只能忍受,如果因爲被罵就去起訴別人,一般也告不贏。

這裏引發一個問題:什麼樣的人可以叫做名人或公衆人物?其標準是什麼?法律上似乎沒有很明確的規定,據說美國的一些案例顯示,有些法官認爲你的大名在網上或媒體上公開報道過三兩次,就算是名人了。埃文貝爾,顯然就是一位名人。

爲了最大限度的保護言論自由,名人受到言論攻擊,甚至誹謗時,也很難通過法律途徑獲得勝訴。如此困難的最大原因,就是因爲對於名人的報道往往是捕風捉影,這是爲了滿足公衆知情權和言論自由的基本權利。而在誹謗罪定罪條件中,必須要能夠證明“經濟或名譽損失”。

經濟或名譽損失自然不能空口無憑,例如某人造謠說當事人有傳染病或不良嗜好,使當事人失去了一今年收入爲十萬美元的工作職位,那麼當事人就有了告他誹謗的真憑實據。爲了要證明自己受到經濟損失,可能要公開當事人的個人收入;爲了要證明自己的精神損失,可能要公開當事人的醫藥費用,等等。如果不想公開,或者拿不出真憑實據,就最好不要輕易告人誹謗,否則就是白花精力、時間和律師費。,

而名人,恰巧無法出示這方面的真憑實據。因爲作爲公衆人物,本來就是處於鎂光燈之下的職業,加諸在其身上的“誹謗“大多都只是娛樂效果之一,製造的傷害根本無法取證。比如說公衆人物提出證據說,因爲誹謗自己丟失了一個面試機會,“面試機會”這樣虛擬的東西是不能作爲證據提交的。所以,公衆人物要用誹謗對抗媒體,顯然不是一個明智的行爲。

如果是超級大公司,表明瞭公司追究責任的決心之後,對於誹謗事件的處理,一般還是會放鬆態度的,畢竟和媒體打好交道、換取利益,纔是大公司掌舵人明智的做法。但十一工作室,準確的說是埃文貝爾,媒體實在不清楚這個個性十足的少年會做出些什麼,就算明知道媒體誹謗的罪名無法取證,也許他也還是會和七十六家媒體魚死網破、不死不休在法庭上鬮,這是絕對有可能的。

於是,當埃文貝爾狀告海蒂蒙哥馬利、克雷格庫克的案件在法庭正式開庭時,法庭門前的廣場就被一百多家媒體佔據了,那七十六家被起訴的媒體自然全部抵達了現場。誰都知道,海蒂蒙哥馬利、克雷格庫克的案件審理完畢之後,就輪到媒體們了。所以,大家對於這次案件的結局,以及十一工作室的立場都十分矚目。

意外的是,海蒂蒙哥馬利、克雷格庫克和埃文貝爾三個人居然都出現在了法庭,原本媒體還猜測說,現在聲名狼藉、人人喊打的海蒂蒙哥馬利、克雷格庫克兩個人會委託律師出席,不想兩個人居然就直接出現了。

記者們會顧忌埃文貝爾,但卻不會顧忌海蒂蒙哥馬利和克雷格庫克,閃光燈就如同一桶銀色的水一般往兩個人身上潑了過去,剎那之間就讓白晝失去光彩,強光搶佔了所有人的視線。兩個人低頭在記者羣中穿行,走到門口的臺階時,兩個人停下了腳步轉過身,似乎準備說些什麼,但記者們卻一窩蜂湧了上來,無數只話筒伸了過來。

“蒙哥馬利,對於你欺騙了所有人的行爲,你有什麼看法?”

“庫克,你策劃了這次事件,環球音樂聲明將永遠封殺你,是真的嗎?”

紛亂的聲音將兩個人剎那間就吞沒了,克雷格庫克只猶豫了一下,就轉身走上了臺階。海蒂蒙哥馬利似乎還有些不甘心,但看到眼前這兇狠的架勢,也不由退縮了,轉身快步跟上了克雷格庫克的步伐。

當埃文貝爾出現時,現場所有的吵鬧全部消失,記者們居然同時陷入了沉默,一片鴉雀無聲,只有快門的聲音在冷清地響起。說來十分搞笑,媒體對於埃文貝爾,似乎有些愧疚,有些害怕,又有些敬畏的模樣。也許,在這一刻,媒體們的確是意識到了,他們對於利益的追求,傷害到了埃文貝爾。但這種情緒不會持續太久,媒體最擅長的,莫過於在傷口上撒鹽、舊事重提、還有選擇性遺忘,他們終究還是會再次圍堵埃文貝爾、再次爲了新聞利益而追逐埃文貝爾。

不管後來如何,在此時此刻,現場的安靜卻透露着一種詭異,至少埃文貝爾的強大氣場,是震懾了全場。

海蒂蒙哥馬利、克雷格庫克的誹謗罪,雖然也是隸屬於名人範疇,但取證沒有任何困難。兩個犯罪嫌疑人聯手製造惡劣事件,不僅涉及了誹謗,還涉及了捏造事實、製造僞證、妨礙政府人員辦案等多項罪名;同時埃文貝爾的名譽損失也是顯而易見的:這種情況下,媒體和網絡上辱罵的帖子,都可以作爲埃文貝爾損失和傷害的證據指證兩位犯罪嫌疑人。

所以,在一百多名現場觀衆和評審團的監督之下,法官當場判決海蒂蒙哥馬利、克雷格庫克誹謗罪成立,海蒂蒙哥馬利抵償埃文貝爾一百五十萬美元,以及十個月監禁;克雷格庫克抵償埃文貝爾五百萬美元,以及二十四個月監禁。

離開法庭之後,在門口,海蒂蒙哥馬利、克雷格庫克和埃文貝爾一起被一百多家媒體圍堵在了臺階之上,無處可逃。

海蒂蒙哥馬利下意識地低頭躲在了後面,似乎如此一來媒體就不會捕捉到她的畫面了,但時不時她還是會用眼睛餘光偷瞄一下媒體和旁邊的人,她總還是抱着一絲希望,自己能夠獲得大家的同情,以逃脫罪名。可惜,現在一切幻想都成泡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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