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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街頭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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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出來還沒怎麼熱鬧呢,就喝了些啤酒就回去,那些喝的醉醺醺的自然是不同意,嚷嚷着一定要去“快樂鳥”爽一爽。

大紅色的摩托車上,那穿着牛仔褲的光頭把車把朝這裏一扭,打開了大燈,光柱直接鎖定了天寶,光頭陰森森的威脅道:“媽的,哪兒來的小子?活膩歪了?恩?”天寶只是眯了一下眼睛,然後就盯着那光頭,目光中冰冷,淡莫,卻沒有恐懼。

他曾經就想過,一個人的一生有什麼是值得恐懼的?鬼?不值得。死?也不值得。既然這兩樣東西都不值得恐懼了,那麼還有什麼是可以害怕的呢?沒有了天寶也許會不在乎很多東西,但尊嚴,他不會放棄。一個人,一輩子,活的不是錢,也不是權,而是骨氣!他認爲一個男人,就應該是一個有骨氣的人。一個男人,什麼也可以丟,但骨氣不能丟!人的一生總是要堅持一些什麼的,爲此甚至可以付出生命的代價。

天寶的固執是讓人無法理解的。在這個笑貧不笑娼的年代裏,他的堅持就更是多了幾分迂腐。他的爸爸說他是讀書讀傻了腦子,是一個徹底的書呆子但他卻認爲自己得到的,是真正的學習應該得到的東西。做人,學的,本來就是一種人格!他很少幫助別人,但別人有要他幫忙,只要自己能做到的,他義不容辭。而危害別人的事情,他不會去做,鄰里的八卦,他不理會,這個是一種疏遠,也是一種道德。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慼慼,他的一生,便是要的一個問心無愧。一輩子活的就是一個不後悔!

他捏緊了拳頭,聲音冷淡的道:“野雞黨?你是野雞黨的大哥?媽了個逼的的,很了不起是不是?老子今天就開了你的瓢兒”從一個兄弟的手裏奪過了啤酒瓶,他就那麼的走到了那光頭的跟前,狠狠的一瓶子蓋到了光頭的腦袋上,“跨啦”一聲,玻璃碴子和金黃色的啤酒流在了一起,光頭破了腦袋,玻璃碴子扎進了頭皮,血被稀釋成了粉紅色的。所有的人都被這個場面震撼住了!

天寶從小就是一個好孩子,從來沒有和人打過架。只是他似乎心態都要比同齡人來的成熟一些,只是他的眼光比較冷漠,拒人千裏。曾經也沒有人相信氣勢這個東西,但他們看天寶一個人走到那光頭老大的跟前的時候,似乎感覺到了氣氛的凝重,壓抑的人都喘不過氣來了,天寶瘦小的身體,在那個瞬間高大的如山嶽一般,破碎了的酒瓶子把人拉回了現實。那一羣混混也沒有想到,自己的老大被人就這麼的開瓢兒了,而且眼前這個看似瘦弱的人竟然有這樣的勇氣,一個人敢挑他們一羣,竟然敢就這麼的開了他們的老大。一羣混混炸鍋了。東子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提了一個滅火器出來,大步的走到了天寶的身邊,吐出兩個字來:“麻煩。”

被這場面一刺激,他的老同學的酒也都醒了大半。

本來還有人是想幫助一下天寶的,可看看對面的光頭,有一些在學校裏混過的人自然是認出來了這個野雞黨的光頭大哥了,哪裏敢造次?所以,站出來的就是一個天寶的老搭檔東子,還有一個是女的黑妹。雖然黑妹長的不怎麼樣,但絕對是一個夠義氣的女人。天寶看了看東子手裏的滅火器,問道:“沒給我拿一個?”

“沒。”

東子回答的很乾脆,然後滅火器突然噴出了一道乾冰,吧衝在前面的幾個混混噴的退了回去。天寶這傢伙就藉機會大出黑腳。他的腳是走出來的,力氣也大的怕人,基本上肚子上來一腳,這些混混就站不起來了。兩人就這麼的,藉着滅火器的威風一路橫掃,來的十多個混混全部身上白森森的,狼狽的佝僂在了地上,光頭老大更是腦袋上唉了一滅火器。而天寶也終於知道了爲生命東子不打架了。

東子紅着眼,見人就打,幾乎都差點兒給他來了一下。打起人來那個瘋狂,讓人看的都有些膽寒了,他簡直就是一個人型坦克,滅火器到處,“嘣”的一聲,就能砸暈一個。天寶和他的身上都也留下了不少的鞋底子印,黑青,還有被鋼管,片刀砍的傷痕,不過都也不嚴重。等人都趴下了以後,東子的眼睛才逐漸的回覆了正常

天寶聽到遠處的警笛聲,拉着東子就跑。兩人跌跌撞撞的不知道穿了多少的衚衕,終於翻牆上了另外的一條街。地方安全了,兩人才感覺到身上真***疼啊。東子道:“天寶,你,我以爲你瘋了。丫你一個人想挑人家一片?”

天寶不說話,只是包紮身上的傷口。

東子碰了碰他,說道:“我爸媽都去了京師了,家裏沒什麼人。你到我那裏,咱們倆先洗一下,把衣服換了。咋樣?”天寶自然沒有意見,想想去了先給家裏打一個電話,現在他倒後悔自己對於手機的厭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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