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4保甲制度
因對官府潛意識依賴,衆流民選擇屈服蕭言權威,入籍巢湖。
既已屈服,則流民瞬間化爲良民,危險性削弱十分八九。
七十名遊俠,手持弓弩刀劍,又奉蕭言之令,將衆流民切割爲三塊,一塊是老弱,一塊是婦孺,一塊是男丁。清點一番人數,獲知流民總共有三百六十一人,其中男丁一百八十四人,婦孺一百二十七人,老弱五十人。
爲羈旅衆流民,蕭言首先發出誘人糖塊:“無論老弱,婦孺、青壯,每人皆可分得良田三十畝,田地私有,可彼此買賣交易。漁船漁獵區域劃分,等編戶完畢,再行劃分。”
反正巢湖湖畔荒田、廢田、沼澤,皆是蕭言空手套白狼得來,怎麼賜給流民也不心疼。蕭言賜給流民田地時,心中感慨:“嘖嘖,果然是:官家好賺錢。僅需七十名遊俠,百餘幅甲冑,這巢湖南岸田地便皆爲我私人所有。”
“三百六十一人,每人三十畝良田,合計大約爲一萬漢畝。一萬漢畝良田,即便依昔日方井村許家媳婦每畝兩千錢的賤價買地,那也是總額高達兩千萬枚五銖錢的鉅款。我若在成德良善經營,何時才能賺夠兩千萬鉅款?怪不得鄭寶不肯放權!哪怕是山賊,只要能割據一方,個個也都強於億萬富家翁。”
當然,蕭言也知道,這份財富說是易得,其實不易得。好似巢湖賊首張寶,不就喀嚓一聲,人頭落地,連命都丟在成德縣。一旦蕭言入主巢湖,想斬蕭言人頭之人,亦將數不勝數。
由於巢湖賊兵善破壞,不善建設緣故,巢湖湖畔田地,不是廢舊荒田,便是沼澤未墾地。若想田地產糧,一萬畝田,其中大半,需要等到明年夏收。儘管如此,三十畝良田卻也足以令衆流民大喜過望,紛紛感謝蕭言慷慨。
用三十畝良田,捆綁住流民心思,蕭言開始亮出利刃:“諸位既然入籍巢湖,而後便應遵守我巢湖法制。自今日起,每家立戶,戶設戶長(主);四戶立一保,保設保長、保正;五保立一甲,甲設甲長、甲正;五甲立一裏,裏設里長、裏正;十裏立一亭,亭設亭長、亭正。上下自有調度,不得隨意逾制。”
“自今日起,巢湖免除一切苛捐雜稅,只徵田稅,十稅其一。稍後,各裏各亭將會根據田地好壞,分上中下三等田。上等良田,以每畝三石額度徵稅,即每畝徵稅三鬥;中等普田,以每畝兩石額度徵稅,即每畝徵稅兩鬥;下等劣田,以每畝一石稅額徵稅,即每畝徵稅一鬥。田稅徵收,以家戶總田徵稅,不以單人徵稅,凡逾期不納稅者,先罰戶長,再懲家人。當然,本官體諒諸位艱難,免除兩年稅額,也即是說嗯,今日是建安二年六月,也即是說,截至建安四年六月,期間兩年,概不徵稅。爾等第一次納稅時間,爲建安四年秋收。”
“納稅之餘,每戶家有男丁兩人或兩人以上者,皆須出一人爲保丁,由所屬保長直轄;保長由甲長直轄;甲長由里長所轄,里長由亭長所轄,亭長由本都尉所轄。此即爲我巢湖保甲新法。保丁之責,盜來除盜,賊來殺賊,農時務農,閒時演武,不得有誤。”
“一保之內,保正爲主官,保長爲副官;一甲之內,裏正爲主官,里長爲副官;一裏之內,裏正爲主官,里長爲副官;一亭之內,亭正爲主官,亭長爲副官。各長率丁保民,只責刑事,不可幹涉民事;各正治民,有徵調各長之權,不可幹涉保丁內事。簡而言之,各正猶若一縣縣令,各長猶如一縣縣尉,皆有所職,不得逾越。”
“又,自今日起,巢湖縣內,禁止私自持有一切兵械。非村裏保丁,非縣鄉衙役,非都尉屬兵,其餘皆不可持刀,不可張弓,不可拎劍,更不可舉弓,若有違制,皆罪罰之。”
“又,每保保丁,出一人爲輔兵。輔兵,可積累軍功,晉職正兵。”
“凡家出保丁一人,丁役期間,免除該家十畝良田田稅;凡家出輔兵一人,兵役期間,免除該家三十畝良田田稅:凡家出正兵一人,兵役期間,免除該家一百畝良田田稅。”
“又,凡欲漁獵巢湖魚蝦者,必先落戶當地,申請漁民,方可揚舟下湖,捉捕魚蝦。種田者,有田稅;捕魚者,自然亦須有魚稅,,田農納田稅,漁民納魚稅,拒納魚稅之人,亭裏懲戒。當然,本官體諒諸位艱難,免除一年魚稅稅額,也即是說。截至建安三年六月,期間十二月,概不徵稅。”
蕭言新設巢湖法制,歸納起來,其實只有兩條:攤丁入畝、保甲制度。
其中,聚集巢湖的流民,皆是一無所有,三十畝田地,全賴蕭言“官方”承認。正是因此,蕭言才能直接效仿後世滿清,推行“攤丁入畝”法令。否然,蕭言卻是學不了滿清狠心,用刺刀強制推行“攤丁入畝”,然後再把鄉紳霸佔近兩千年的田稅福利,轉變成旗人獨有福利。滿清可以依賴旗人階層,瘋狂殺戮,*鄉紳財富,佔爲己有,蕭言卻是不敢這般強勢,也不敢這般殺戮。
所謂的“攤丁入畝”,暫時也只能侷限於巢湖湖畔無主之地。
至於保甲制度,則是脫胎於隋唐時期的鄉、裏、保、鄰四級體系的鄰保制度。但是有鑑於保甲制度推行中的種種弊端,蕭言移植保甲制度同時,又採取軍政分離,儘量削弱保家制度對平民百姓權益的侵害。
當然,蕭言此時頒佈巢湖法制,引用保甲制度,攤丁入畝,卻是完全雞同鴨講衆流民不懂,不懂蕭言意欲爲何,不懂蕭言所頒佈巢湖新法,究竟是好是壞。
對於衆流民來說,他們耳朵裏,只聽見以下四點:
一則,每人可分三十畝良田
二則,蕭言分別免除兩年田稅、一年魚稅。
三則,一家出一丁,四家出一兵。
四則,丁役、兵役能免田稅。
流民喜歡第一則,第二則,第四則,卻無比討厭第三則。
無論蕭言如何說,流民總是潛意識厭惡丁役,懼怕兵役。
不過,凡事有得有失,若想紮根巢湖,捕獵魚蝦求活亂世,他們就必須接受蕭言開出條件。於是,強忍心中糾結,流民最終還是選擇入籍巢湖。
而後兩日,蕭言統帥七十名遊俠,駐留本地,落實巢湖新法。
流民一共三百六十一人,入籍時,登錄爲七十二戶,平均每家大約五口人。說起來也是巧合,蕭言統率七十名遊俠前來巢湖,又在巢湖湖畔納降七十二戶流民,兩者數目,相差無幾。
爲紀念自己入主巢湖第一步,蕭言又特意爲這羣流民所居,取下新名:百步裏(村)。卻是蕭言取“行百裏者半九十”之意,勉勵自己。
整編百步裏,登錄戶籍完畢後,蕭言新獲保丁六十一人,輔兵十八人。
其中,十八名輔兵,皆是好鬥壯丁,在流民中甚有威望,爲徹底控制百步裏七十二戶,蕭言卻是無論如何也不允他們繼續留在本村,干擾政令。不僅如此,蕭言更從七十二名遊俠內,選出兩人,分別屬以亭長、亭正之職,令其兩人統率六十一名保丁,嚴密控制這羣流民,爲蕭言將來制霸巢湖,打下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