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書籤 | 推薦本書 | 返回書頁 | 我的書架

頂點小說 -> 都市小說 -> 重生1987

第二百一十一章:漫畫師

上一章        返回最新章節列表        下一章

李東昇不知華仔心中所想,他見華仔似乎很興奮,略微有些疑惑,不過也沒深究。

“嗯,昨天我看發哥一直在,便現場給他演示了一下劇本裏的劇情,希望能給他一點啓發。”

“雨荷這事怎麼傳出去的?難不成你們這裏的上層人士都這麼無聊嗎?沒見過風水師?”

聽到雨荷現在已經成了炙手可熱的人物,李東昇不僅沒有一丁點的興奮,反而有些擔憂。

他將目光轉向雨荷,卻發現雨荷似乎對此事並不在意。

“你們看我幹嗎?我對那些沒興趣!”

......

龍武別墅羣中,一棟專門用來接待賓客的別墅內,李東昇見到心念已久的溫啓明。

溫啓明看起來很瘦小,帶了一副大大的眼鏡框,有點書卷氣息,齊肩的短髮很符合當下的風格。

上身穿着一件花格子大衣,下身一件喇叭褲,腳上穿着大頭皮鞋,揹着一個單間揹包。

怎麼看怎麼,都像是哪個學校還沒畢業的高中生。

別墅大廳內,李東昇和雨荷坐在沙發上,對面坐着有些侷促的溫啓明。

溫啓明在來之前,華仔已經將李東昇誇成了天人,這讓骨子裏稍微有些自卑的溫啓明有些擔憂。

李東昇這麼一個優秀的人,會不會爲難他。

“別緊張,喝杯咖啡靜靜心,我又不能喫了你,你怕什麼?”

雨荷坐在沙發的角落裏,翹着二郎腿,叼着棒棒糖,在看有關於本職業的書籍。

李東昇招呼用人送來三杯咖啡,點起一根香菸打量着溫啓明。

說實話,就目前溫啓明這個唯唯諾諾的樣子。

李東昇真的很難以想象這人,就是創作了整套古惑仔漫畫的畫家。

“我,我沒緊張。”

“聽說您有意僱用我,您開出的條件我很滿意,可抱歉我不能答應您。”

溫啓明一直打量着李東昇,他見到李東昇似乎很好說話的樣子,微微鬆了一口氣。

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思緒,直接提出談話的中心。

“能方便告訴我一下你拒絕的原因嗎?”

李東昇拿起咖啡抿了一口,將咖啡杯放下。

他雖然在來之前已經從華仔那邊知道了溫啓明的想法,可李東昇覺得,自己有必要親自聽一聽溫啓明怎麼說。

“我聽華仔說,您是來自大陸的富商,恐怕不會在香港久留,您這次來之前,似乎就是奔着我來的,雖然我不知道自己一個小畫師怎麼能入您的眼。”

“不瞞您說,我父母年齡大了,需要贍養,我現在還沒有結婚,如果我要跟您離開了香港,恐怕再回這邊就太難了。”

“我的父母是戀舊的人,我想她們是不願意裏開香港的,父母在不遠行,即便我對您開出的條件很渴望,可...”

溫啓明說的有些猶豫,他一直不敢直視李東昇的雙眸,生怕得罪了面前的大人物。

“初始一月薪酬一萬港幣,不用你跟我回大陸,這邊是你的根,你的創作靈感都來自於這裏,跟我離開是捨本逐末。”

“你可以待在家裏繼續進行你的創作,我會在這邊再招聘幾個人輔助你,我對你只有一個要求,不準跳槽!”

“我肯花大價錢挖你過來,不是讓你當踏腳石的,也不是給你機會放手單飛的,一萬塊港幣一個月,不離開香港。”

“你若是同意,便跟我簽訂合同,合同期限內你的所有著作除了我之外不能給別人,這些著作我擁有權限,可以任意使用,改編成漫畫或者電視劇或者電影。”

“你作爲原作者,只享有版權,如果你在合同期間私自把你的作品轉讓給其他人,就是違約,要賠付鉅額賠償金。”

“我作爲你的老闆,會大力推廣你的作品,讓你更快的成名,更快的走入所有人的眼中,你創作我負責經營,之後所有所得收入,你可享有百分之六十五的收益。”

“這百分之六十五的收益只是前幾年你還未出名的時候,若是你以後名氣大了,你的收益比例還可以繼續上調,直至百分之八十爲頂。”

“合同爲三十年,五年爲一個階梯,第一個階梯爲一個月一萬,第二個階梯兩萬,從第三個階梯開始需要評級,如果作品符合我的要求,第三個階梯工資繼續翻倍,如果不能滿足我的要求,那工資保持在原階梯不動。”

“工資只是給你養家餬口的零花錢,只要你不斷創作,不斷更,還會有全勤獎,新書獎等諸多獎項,這些與你作品改編後得到的收益是不衝突的。”

“也就是說你若是能一本好的作品問世,你的收益是可以喫一輩子的!”

“合同具具體細節都在這份文件上,文件一共十五頁,你可以慢慢看,具體價格如果不滿意,可以再談。”

“但你要明白一個問題,你若是同意這份協議,就是等同於簽了三十年的賣身契,未來三十年內你要是想毀約,就要承受鉅額的賠償金,那是你絕對拿不出來的錢。”

“但你若是簽了,我會盡全力培養你,你會更快的成名,更快的享受金錢帶來的愉悅感,遠不是你現在一個月賺幾百塊可以比擬的!”

李東昇掐滅了菸頭,指了指桌子上的文件,示意溫啓明可以自己看。

“賣身契嗎?李老闆還真是風趣。”

溫啓明露出尷尬的笑容,他拿起了桌案上的合同書,認真的看了起來。

李東昇見到張啓明去看合同了,嘴角微微勾起一絲弧度。

剛剛他說這麼多廢話,就是想讓溫啓明知難而退,然後自己再拋出一些驚喜給他。

現在看來,溫啓明似乎對之前的說法比較認同,他能真麼專心的看合同書。

那就證明這個溫啓明心中是比較認可這種長達三十年的簽約合同的,不然也不會去看。

古惑仔啊,多少七零八零,甚至是九零人的戀戀不捨的存在。

這種漫畫只適合混亂不堪的香港,這個溫啓明若是跟自己回了大陸,恐怕丟在路邊都沒導演去看一眼。

香港,纔是他的起源地。

其實從一開始,李東昇就沒打算過,要讓溫啓明跟自己回大陸!

沒看完?將本書加入收藏

我是會員,將本章節放入書籤

複製本書地址,推薦給好友好書?我要投推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