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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妾記(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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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新聞是當做一條最普通的新聞登載出來的,位置也擺在並不顯眼的地方,因爲現在投河、上吊以及汽車軋死人的事多的是,沒有什麼新鮮。但是又埋下“內情非常複雜離奇”的伏線,又有吸引人的力量,大家等着看下文。果然過了幾天,幾個報紙的編輯部都根據自己的需要,或者說他們老闆的需要,作了不同的報道。有的報紙只是照抄前兩天報紙上的報道,而故意略去“內情非常複雜離奇”一句。有的報紙甚至把母親被汽車軋死和她的女兒抱子投河自殺,分別報道成兩件事。一件是一個女人因精神病抱着孩子跳河自殺了;另一件是一次普通的車禍,有個老女人做了車下鬼。另外一張報紙卻報道得大不相同。隱約提到那個被軋死的老女人,名叫吳淑芳,是小學教員,和那個抱子投河自殺的女人張小倩是母女關係。吳淑芳是抗戰初期從上海來大後方尋親不遇,現在偶然地找到了既富且貴當了某大公司總經理的元配丈夫,這位總經理卻不肯認她,這個可憐的女人卻又無故被汽車軋死了。那個叫張小倩的女人就是吳淑芳的女兒,也就是那個某大公司總經理的寵妾。這個吳淑芳去看女兒,認出那位總經理就是她的元配丈夫,鬧了起來,張小倩一氣就瘋了。另一說是吳淑芳冒認丈夫,想要敲詐那個公司總經理的錢財。法院正在調查雲雲。

爲什麼一件事實,我在前面已經向你們作了負責的報道了,在幾張報紙上卻有這麼不同的報道呢?這些“無冕之王”爲什麼用筆桿子互相打起架來了呢?一言以蔽之,老闆不同,利害不一。而且我們知道總經理有的是錢,而錢是能通神的。“神”還如此,你這凡世間的什麼“王”以及這些“王”後面的報紙老闆們,在美鈔、黃金的攻勢面前,頂個屁用呢?

官司打下去,慢慢就熱鬧起來了。那個叫吳淑芳的老女人的後嫁丈夫,就是那個老工人,向法院遞了狀子。這個狀子是吳淑芳沒有被軋死以前親筆寫的,在報紙上影印出底稿來了。說明這個總經理不認元配妻子,又*她的女兒,這個女兒也就是總經理自己的親生女兒。這位總經理*了自己的女兒,強納爲寵妾,還生了一個兒子。吳淑芳還舉出一個很有力的證明,要求查驗,說她元配丈夫,就是這位總經理的肚臍眼下面有一塊銀元大的青瘢。這種隱祕的地方豈是一個女人能夠隨便知道的嗎?這一下就在山城轟動起來。於是道德會出頭來發表談話了。婦女會也出頭聲援來了。至於有些被這個總經理的大公司壓迫得喘不過氣來的小公司,更是樂意出錢印出影印的狀子到處張貼,或者假借各種名目的法團站出來主持公道,印出整齊的“十大罪狀”之類的“快郵代電”來。有的還出錢登在報紙上的廣告欄裏。這罪狀裏有一條說,那抱子跳河自殺的女子是被人掀下河去的。那老女人也是總經理收買人故意用汽車軋死的,說他企圖消滅罪證。

這種種的情況,我沒有那麼多的閒工夫去調查。但是這樣的總經理,是很懂得西洋那條諺語的:“富人要進天國,比駱駝穿過針孔還難。”既然他死心塌地地要進地獄了,什麼壞事還不敢幹呢?何況他有一個一肚子壞水的爛師爺給他出謀劃策,而上面還有孔家大老闆面授機宜呢?

那麼這案子後來怎麼結案的呢?

說起來更是離奇……你們把眼睛睜得那麼大望着我幹什麼?……要我三言兩語就把這個離奇的公案說清楚,免得大家憋得心裏難受嘛!慢一點,難道冷茶都不讓我喝一口,潤一潤喉嚨嗎?(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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