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律師整個過程都一語不發,直到進入法庭辯論階段,他才向尊敬的審判長和審判員發表了辯護詞:
“……一、被告人謝國強後有自首情節,望量刑時依法從輕處罰。剛剛公訴機關的《起訴書》已經認定謝國強系自首,望法院量刑時予以考慮。
“二、被告人平時是個合法守紀的公民,沒有前科,是偶犯、初犯。被告人沒有任何違法犯罪記錄,本案是由於被害人的挑逗,因一時衝動,觸犯法律,自己非常的後悔,望法院考慮被告人的一貫表現,從輕處罰。
“三、被告人悔罪態度好,主動坦白請求,望量刑時予以考慮。被告人能夠坦白自己的罪行,認罪態度較好,能如實供述了其全部犯罪事實,態度誠懇,明確表示認罪。被告人再三表示了對死者的哀悼和自責,表示願意向被害人家屬賠償,也願意認罪伏法,自己無顏奢求被害者家屬的原諒。這表明,被告人能夠坦白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節,並且有明顯的悔罪態度,建議合議庭在量刑時予以考慮。
“四、被害人自己有明顯的過錯,依法應該減輕對被告人的處罰。根據卷宗和剛剛出示的證人證言可知,被害人和被告人具有不正當的債務關係,被害人長期聚衆賭博、放高利貸。被告人在輸光所有積蓄之後,又被誘導借高利貸。在高利貸的事實擺在面前時,被告人才幡然醒悟。加上飲酒過量,神志不清,在被害人的挑釁下,釀成了悲劇。
“五、被告人有精神障礙。被告人因慢性酒精中毒導致精神障礙,辨認或控制行爲的能力有所降低。根據請求,案發次日對被告人做司法精神病鑑定,確定被告人的案發時無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六、被告人屬於過失致人死亡,不存在故意殺人行爲。被告人在醉酒後,誤入受害人家竹林,被受害人挑釁,還因醉酒和絆倒發生昏厥,甦醒後因辨認能力降低,誤將摔倒傷口出血與雞血混淆,並且是無意甩出作案工具——請注意,這個作案工具僅僅是被告人帶去維修遮陽的工具,而非故意攜帶——被告人只是因爲過於自信的過失,主觀上對自己的行爲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而已。
“七、受害人有明顯過錯。被害人放高利貸、誘騙被告人賭博,本就積怨很深,在被害人醉酒後,還故意挑釁,說出“你龜兒子找死”之類的話,在激怒被告人並明顯知其摔倒昏厥,不予施救也沒有告知被告人家屬,存在明顯過錯……
“審判長,各位審判員,綜上所述,本辯護人認爲公訴書指控被告人故意殺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辯護人請求法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根據過失致人死亡的規定,作出公正判決……”
儘管楊大律師的辯護慷慨激昂,但明顯也存在證據不足的問題,尤其是楊桂勇挑釁、謝國強昏厥和遠距離甩出作案工具等事實。這一點律師心知肚明。公訴人也緊緊地抓住這一點不放。
旁聽的富順和其他人一樣揪心。儘管七叔昨晚做了大量工作,不過好像拜佛拜錯廟了。咄咄逼人的公訴人,還有庭上的“黑包公”並不敢徇私枉法。
進入被告人最後陳述的時候,國強看了看不遠處的家人,他多麼期望能看到他最對不起的妻子,還有小海棠呀!除了滿滿的悔恨,就只能等待着奇蹟的出現。他記得律師的話,如果有人能夠證明他說的那些話,他的量刑纔會明顯減輕。可是那個唯一的證人,可能永遠也不會出庭。
“我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是真的,我腦子簡單,輕信別人的話,詐金花上了癮。我除了對不起被害人一家,我也對不起我全家人,尤其是我那個今天正好滿一歲的女兒,我就不是人。我曉得沒人會相信我,但是我真的不是想要去殺人。現在如果他楊桂勇在我面前,我寧願甩出去的那把刀落到我的腦殼上……”國強的陳述開始混亂起來,幾乎忘記了律師的交代。
律師搖了搖頭,儘管罪不至死,但苦於重要證人不願出庭作證,“故意殺人”的罪名可能難以逃脫。
正當審判長準備宣佈休庭、擇期宣判的時候,法庭大門被推開,一個姑娘帶着一個衣不蔽體的老太太進入了法庭……
“法官,我有……重要證人……她有話說……”氣喘吁吁的姑娘大聲地呼喊道,被幾個“大蓋帽”攔在了一旁。
“這是被害人的母親,也是被告人所說的重要證人。審判長,我請求,讓證人出庭作證!”楊律師喜出望外。
公訴人看着上氣不接下氣的楊老太太,搞不清楚這個去調查取證了很多次都不願意開口的被害人家屬,這個時候出現在法庭,究竟是出於什麼目的?
根據目擊者供述,在案發當日清晨,楊桂勇的娘一直躲在他家新屋後的竹林裏,如果謝國強所說屬實,唯一能證明的只有這個老太婆。且不說這個老太太本就瘋瘋癲癲,可哪個做母親的會去替一個殺害了兒子的仇人作證。
“審判長,我請求給證人一點食物和水!”楊律師和公訴人發出同樣的請求。他們都希望還所有人一個真相。
老太太咕嚕咕嚕喝了一大杯水,並沒有喫東西,戰戰兢兢地站在證人席上,直到審判長示意他坐下。然後示意公訴人和辯護律師,允許補充質證。
“請問你叫什麼名字,和被害人是什麼關係?”辯護律師問道。
“我叫王樹珍,是楊桂勇的娘。”老太太一開口,才發現自己根本沒有力氣,這才把手裏的紅薯塞了一點在嘴裏。
楊律師等她嚥了下去,繼續問道:“據說你有精神疾病,是這樣嗎?”
“我……我……我是裝病……”老太太看了看旁聽席上的楊澤貴,把頭低了下去。
楊律師示意老太太再喫點東西,接着問:“你兒子聚衆賭博、放高利貸,你知道嗎?”
“我反對,辯護人提問明顯與本案無關!”公訴人提出反對。
審判長點點頭,向辯護律師示意,“但對有效!”
“那你案發當天在什麼地方?就是被告人謝國強殺害您兒子的那天!”
老太婆又變得驚恐起來,渾身開始顫抖。“我就在屋後頭的竹林……”
“可以描述一下當時的情景嗎?”
“那天我聽說我兒媳婦生娃娃,從住的山洞裏下來,可是我又怕他兩口子嫌棄,就躲在屋後頭的竹林裏,我還聽到我孫孫哭了!”老太太想起孫子,她連看都還沒看上一眼,就讓秀蓮帶到不知去處了,用破長衫的衣角抹了抹淚。
“我看到謝國強在竹林裏砍竹子,不曉得是得病了還是喝了酒,他一直吐,好久都沒砍斷一根,我兒聽到聲音,就跑出來罵他,兩個人就吵了起來,還差點動了手。謝國強一腳沒踩穩,從竹林滾到了屋檐邊的菜地裏去了。
“我看到他滾下去之後沒得知覺,就吼了幾聲,我兒過來罵了我一通,喊我滾回去。我怕出事情,又想看孫子,就還是躲在屋後頭。沒過好久,謝國強就自己醒了,他拿起那把砍竹子的刀,偏偏倒倒往新房子的地壩裏去,我看到他還沒走攏就把刀丟了過去。我聽到一聲雞叫,又聽到我兒子大吼了一聲,我以爲是在吼我,我怕他出來打我,就跑回山洞裏去了。
“後來我聽說我兒子遭殺了,又才跑下來的……”
扶老太太的姑娘正是淑芬,她在第三排坐了下來,才發現旁邊居然是富順。她怎麼也沒想到會在這裏見到富順哥,在他旁邊坐下來,聽着王嬢嬢的陳述,淚珠已經連成了串。
昨天夜裏,在楊家灣那個山凹凹裏,母子四人同樣一夜未眠。淑芬和往幾天一樣,帶上糧食去山洞裏照顧那個瞎子老太太。不僅僅是因爲愧疚,還因爲律師轉達了姐夫的回憶,大姐夫到底是不是故意殺人,證人只有她。
老太太照樣一語不發,已經快一個月了,除了喝點米湯,她幾乎沒怎麼進食。尤其是兒媳婦帶着孫子走了之後,她更是成天以淚洗面,不願意見到任何人。所以,不管是公安機關、檢察機關還是律師,都從她嘴裏問不出一句話。
淑芬每天幾乎是跪着給她餵食,不求別的,只求這個老太太把真相說出來。知道昨天晚上,淑芬沒有回家,一直跪在這個她曾經從奈何橋揹回來的王嬢嬢面前,哭着請求她出庭作證。
牀前這個曾經的救命恩人總算是打動了她。天剛矇矇亮,她們從楊家灣往石橋趕去。但是因爲老太太腿腳不便,眼睛又看不見,到石橋的時候,去縣城的班車已經走了。
淑芬急得團團轉,石橋到縣城的車每天就一班。小鎮上除了幾個自行車,連個摩托車都沒有。他突然想到鄉政府的院子裏停着一輛小汽車,又去敲開羅鄉長的門。羅鄉長聽了原委,才叫司機把兩個人送到縣城來。
楊律師長舒了一口氣!
審判長宣佈休庭,擇期宣判……